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饥民,也一并列入粥赈人户内发赈。
为避免久饥之人过量吃粥、吃热粥致死,于粥锅旁张贴“饿久之人,若食粥骤饱者,立死无救;若食粥太热者,亦立死无救”等布告,“令人时时高唱于粥厂之中,使瞽目者与不识字之人皆知之,庶可自警。
第四:严明粥赈吏治
规定粥厂的管理制度,遵循据品行选择粥赈人员的原则,以忠厚老实、稳重善良者任粥长,“数百贫民之命,悬于粥长之手,不得其人,弊窦丛生。务择百姓中之殷实好善者三四人为正副而主之。”“城内委官主之,四乡择乡官贡监之有行者主之。”
奖励及犒劳尽心效力的粥长,给予其冠带匾额或物质奖赏,“饥民群聚,易于起争,粥长约束,任劳任怨……宜许其优免重差,特给冠带匾额。近则又有一法,半月集粥长于公堂,任事勤劳者,以盒酒花红劳之;惰者量行惩戒,以警其后。”
为严明吏治,规定官员必须亲自散粥,天杀,地杀,等杀手组织人员亲临督察:“煮赈银米,着当地府衙官员亲身散给,务使贫民得沾实惠,勿致胥役侵蚀中饱。倘若有府衙官员不严格执行者按照情节严重进行惩处,情节严重者当场格杀勿论!
第五:确立官粥为主、民粥为辅的制度
方粥厂是我大唐诸侯国灾情粥赈的主力军,发挥着主要的赈饥作用,是粥赈制度顺利推行的保障。但官府力量毕竟有限,当地府衙就通过颁发各种旌奖的方式,鼓励、劝谕民间富豪士绅富户煮粥赈饥,以补官方粥赈之不足。方观承任职直隶时,发布《倡劝富民煮赈灾手谕》,确立了私人粥赈的原则及方法,并劝谕有能力富裕乡镇众绅士合力煮赈,布赈,外来贫民就食称便……倡率富民,诚心劝谕,不可丝毫勒派。”饥荒中地方士绅积极、自愿粥赈者大有人在,但并非所有富户都愿粥赈。不强求,但对于愿意布赈施粥之乡镇富庶均在灾后立碑,来年减免其相应赋税。
私人粥赈不限时间地点,可在公共场合、私人宅院施赈,或担粥四处行走,见饥即赈,使不能赶到粥厂的饥民得到救。但其布粥浓度不得低于以上所说:”粥要插筷子不倒,毛巾裹着不渗”,但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之沽名钓誉者,按照情节严重进行严惩,严重者杀无赦!
第六:在救灾过程中要实行以工代赈,但凡有把力气青壮年均可以以工代赈,不仅管饱,还有一定例钱。这样既能够帮助解决灾情建设的基础设施人手不足之困惑,同时也可以避免百姓滋生游手好闲,好逸恶劳之观念,同时也可以大大缓解灾情带施粥排队人多之困境。
第七:每天专门核实打粥人数及姓名,同时每天有专门看板公布消耗粮食等,并设立举报站点,由天杀,地杀人员及当地府衙官员组成,所有消耗粮食都等级在册,打粥灾民每天打粥都需按印防止滋生腐败,吃空饷等贪污腐化之存在,一经发现及核实灾情期间贪墨之行为,无论涉及到谁,均杀无赦!胆敢与民争利者杀无赦!
第四:设置募捐点:但凡募捐人士均刻石碑上,籍贯及姓名及功绩以供世人瞻仰。同时来年减免相应赋税。
之上所有帐门由专业会计人员进行审核登记,并存档报萧府收藏存贮。同样其他灾情也可以效仿以上《大唐抗旱手册》。并积极鼓励百姓用于提出见解,一经采纳,必将奖励。
旱灾同时一般都伴随着蝗虫灾害,咱们大唐诸侯国之百姓同时要有清醒及合理的预防,处理蝗虫灾害的方案:
第一类,人工灭蝗
这一类方式主要包括篝火诱杀、开沟陷杀、器具捕打、掘除蝗卵和声色驱蝗。
篝火诱杀,主要利用蝗虫的趋光性来引诱蝗虫投火,主要针对已经具备飞行能力的成虫。为“夜中设火,火边掘坑,且焚且瘗[yì,埋],除之可尽”,在明清两朝,此法为最主要的灭蝗方式。
开沟陷杀,主要针对若虫蝗蝻的治理,即只会跳跃还未羽化不会飞行的幼虫。“视蝻将至处,预掘深宽各二尺长沟,每相丈许作一坑,以便掩埋”然后人为驱赶驱赶蝗蝻跳入沟中,再扫入坑中掩埋,直至沟坑均被填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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