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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婉玲人精似的,一眼就看穿了她眼底的急切。
她没多问,只是善解人意地笑道:“徐医生刚才在楼下跟我说了,要带你出去透透气是吧?我看外头起风了,有些凉,你身上这件旗袍也单薄。来,二嫂给你拿了件新的,料子舒服,也厚实些。”说着,示意身后的丫鬟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旗袍捧了过来,还有搭配的鞋子。
孟婉玲用词很委婉了。实际上,宋知意身上这件旗袍,洗得发白,袖口还有不明显的磨损,料子也是最普通的棉布,在陆公馆这样的地方,确实显得寒酸。
宋知意原本没打算换衣服,只想快点去宋家。但转念一想,一会儿若是亲眼看到宋家覆灭,自己穿着这身代表了过去屈辱的旧衣,似乎确实不够体面。
她要光鲜亮丽地去见证他们的末日。
“谢谢二嫂。”她没再推辞,接过了那件旗袍,转身去洗手间换好。
旗袍是上好的真丝面料,触手柔滑冰凉,颜色是温柔的藕荷色,领口和袖口滚着精致的同色蕾丝边,剪裁得体衬得她身段窈窕。即使前世作为宋家嫡女时见过不少好东西,宋知意也不由得为这料子和做工暗自惊叹。
当她穿着新旗袍走出来时,孟婉玲眼睛都亮了,忍不住拍手赞叹:“我的老天爷!这哪是人间的姑娘,分明是仙女下凡了。这身段,这气质,五弟看了,还不得被迷得找不着北?”
她越看越满意,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又将宋知意按坐在梳妆台前。
“来来来,美人得配好妆发,二嫂给你拾掇拾掇,保准让那些不长眼的瞧瞧,什么才叫真正的大家闺秀。”
孟婉玲手巧,动作也快。她没给宋知意梳时下流行的繁复发髻,而是将一头乌黑顺滑的长发松松挽起,用一根珍珠发簪固定,耳边垂下几缕微卷的发丝,显得既清新又别致。
然后又拿出脂粉,给宋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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